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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捐献遗体 重病女子欲捐献遗体 称不想别人也受这个罪

导语:18日,一个懂事的女儿在病床前照顾刘洁。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卫东摄她患有一种罕见的晚期横纹肌肉瘤;临终时,她说:我想把我的身体捐献给医学研究。“我不希望别人遭受这种罪行。”南方都市报1月18日报道,“我妻子病得很重,想把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电话里

18日,一个懂事的女儿在病床前照顾刘洁。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卫东摄

她患有一种罕见的晚期横纹肌肉瘤;临终时,她说:我想把我的身体捐献给医学研究。“我不希望别人遭受这种罪行。”

南方都市报1月18日报道,“我妻子病得很重,想把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电话里,李元军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他的妻子刘洁患有一种罕见的晚期横纹肌肉瘤。她遭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痛苦。她希望捐献自己有用的器官。如果没有器官,她愿意捐献遗体进行医学研究。

母亲患有恶性肿瘤,14岁的女儿辍学照顾她

18日下午,记者在海南农垦总医院肿瘤科急诊室见到了李元军和病重的妻子刘洁。

38岁的刘洁来自河南南阳。她躺在病床上,脖子两侧长着巨大的肿瘤,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她刚睡着。”李元军低声说道。但过了一会儿,刘洁睁开眼睛,用尽全力挤出了“喝水”这个词。大女儿小李听到后,递给妈妈一根稻草。喝完水,小李拿出纸巾给妈妈擦拭按摩。这个14岁的女孩很会照顾妈妈。

为了不打扰刘洁的休息,李元军把记者带到医院外的草地上,在介绍妻子的病情时,他的眼睛不时被泪水打湿。“去年6月,妻子觉得鼻子不透气,流了眼泪。我们以为是鼻炎。”但是检查的结果让这对夫妇大吃一惊。"医生说是横纹肌肉瘤,这是一种罕见的疾病."李元军把妻子转到另一家医院,结果都一样,所以他不得不接受放疗和化疗。住院一个多月后,刘洁症状明显好转,于去年7月底出院。“我以为老婆病了,10月份去海口上班了。”去年12月,他打电话回家时,妻子不小心告诉他,他的耳朵下面长了一个大肿瘤。他赶回南阳,把妻子送到医院。得知放化疗治愈无望后,他听说广东有一位中医治疗肿瘤。刚到广东的时候,老婆身体虚弱,但还能走路。“这病很厉害,才几天就走不动了。医生看到这种情况,不敢接受。”。1月17日,李元军和女儿小李背着老婆去海口。

对遭受痛苦后想捐献遗体的病人的医学研究。

“今天一大早,医生来检查房子时,妻子吃了不少苦头,求医生帮她安乐死。”李元军说,在医生告诉他不能之后,他的妻子说她想捐献器官。“今天给红十字会打了电话,联系不上,想联系南方都市报寻求帮助。”“捐赠这件事,我老婆已经跟我说了好几次了。”李元军说,他妻子想捐款的另一个原因可能仍然是“母爱”。三个孩子都还小,妻子想回报社会,希望社会能帮助孩子。

李元军心虚地说,他和妻子大部分时间带着小儿子在外打工,两个女儿主要由家里的老人照顾。2011年,夫妻俩在外打拼了几年,攒了10多万元,决定回老家做点小生意,等家境富裕了再盖一栋房子,这样就可以一起生活了。房子还没盖好,我就没想到我老婆会得这种病。她不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到处借钱。“大女儿今年要上初三了,但听说妈妈生病后,她提出不去上学。”

然后记者和李元军一起回到病房。这时,刘女士痛苦得无法接受采访。护士给她打了止痛针后,她恢复了一会儿,说:“不知道这个器官能不能用。如果不能用,就把尸体捐献出来做医学研究。得这种病太难受了,我不希望别人受这种罪。”

相关部门:患者可以捐献遗体

省农垦总医院肿瘤科孟医生说,刘女士患的是晚期横纹肌肉瘤,癌细胞已经扩散。该院医务部器官捐献负责人吴医生表示,患者不符合器官捐献条件。但是,患者死后可以将遗体捐献给医学院进行医学研究。吴医生还表示,他们已经向省红十字会报告了患者的情况,估计下周一会和家属商量。

海南省红十字会王主任表示,遗体捐献要先登记,再公证,他们会处理一些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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