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租房 荔浦35人被抓,这些事千万别做!
响应人民呼声,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水平,积极营造全市祥和、和谐、喜庆的春节氛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荔浦市公安局自2021年1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立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各类涉及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财物案件打击力度!
成功
1月28日至2月3日,荔浦市公安局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5名!
▲1月28日,公安防控大队便衣中队抓获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赖某明,缴获被盗摩托车一辆。当天,他还协助阳朔警方抓获了两名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
▲1月29日05时,公安防控大队便衣中队、骑警中队在双江程潇村抓获被柳州警方列为网络逃犯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标。
▲1月30日上午,历城派出所在医院抓获涉嫌28日凌晨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人赵默笙。
▲1月31日至2月3日,马岭派出所查获吸毒人员7名,其中1名为新发现吸毒人员
▲2月1日,公安防控大队便衣中队在历城镇楼园路抓获吸毒人员谭某来、陶某丹。同一天,他和骑警中队在李贵路一所租来的房子里查获了两名新发现的吸毒者。
▼2月2日,杜马派出所、禁毒大队抓获吸毒人员3名。
▲2月2日,龙淮派出所查获2名吸毒人员。
断卡动作
荔浦市公安局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1月29日至2月3日,各路警力共抓获“断卡”嫌疑人11人!
警方提醒:请提醒身边的亲友保管好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卡的磁条损坏,不能随意丢弃;
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避免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银行账户五年内不得重开。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记录到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信用报告中,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全部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5年内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速支付。受限制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开立新账户。惩戒期满后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查力度。电话卡非法交易1。在我名下只保留一个手机号码供我使用。2、5年内不得开通新的手机号码。
来源/漳浦派出所
桂林市编辑中心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