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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婚姻 入赘婚姻频亮红灯 孩子姓氏家庭地位都成导火索

导语:过继婚姻是指男方在女方家里结婚的婚姻。金陵晚报记者从姑苏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红灯频频亮起,但姑苏法院却有近30起婚姻家庭案件。最后,记者调查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收养婚姻中的频繁冲突。孩子的姓氏会引起冲突2008年初,李婷和陈雷经人介绍认识,很快坠入

过继婚姻是指男方在女方家里结婚的婚姻。金陵晚报记者从姑苏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红灯频频亮起,但姑苏法院却有近30起婚姻家庭案件。最后,记者调查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收养婚姻中的频繁冲突。孩子的姓氏会引起冲突

2008年初,李婷和陈雷经人介绍认识,很快坠入爱河。恋爱初期,李婷和陈雷讨论过,因为家里没有男的,父母希望未来的配偶以“过继”的方式结婚,婚后生的孩子随女方姓。交往半年后,他们登记结婚。

第二年,李婷生下一个儿子,并按照约定与母亲同姓,但不久之后,陈雷突然要求将儿子的姓氏改为自己的姓氏。李婷不同意,两人关系非常紧张。陈雷很久没有回家,也没有给李婷母子支持。2011年,陈雷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改姓。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然而,原告要求改姓的请求没有得到法官的支持。

被收养的男人有意识地不被尊重

公务员刘涛是典型的“凤凰男”。虽然研究生毕业的刘涛对外人很好,但实际上刘涛内心还是自卑,觉得和这个城市格格不入。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涛遇到了张骞,一个比她小五岁的当地女孩。经过一番激烈的追求,他们很快确立了男女关系,交往不到一年就开始谈婚论嫁。

因为刘涛的家庭实在买不起房子,张骞的父亲干脆建议收养刘涛做女婿,承担所有的婚礼费用。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婚后敏感又自尊的刘涛,总觉得张骞的父母在言语上看不起自己,在家里没有立足之地。有一次,刘涛和张骞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但是他们的婆婆不仅不肯劝她和好,还火上浇油地批评自己,这让本来就不满意的刘涛彻底爆发,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官点评:无论哪种缘由都涉及夫妻双方相互尊重的问题,尤其是关于孩子的姓氏问题,法律并未做出硬性规定,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只有做到相互尊重、多沟通,婚姻生活才能幸福长远。通讯员 叶沁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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